国内外激光企业重组及与科研院校合作对比
(3)省校研究院模式
省校研究院模式是由高校和省(市)级政府合作成立研究院,依托高校的科技成果,由地方政府提供启动经费、办公场地和优惠政策。在地方政府机构、场地、资金、人员的支持和帮助下,重点项目较易落实。
(4)校企联合研发模式
校企联合研发模式是企业和高校在双方确立的专业技术领域开展合作,以建立联合研究所、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如北京大学的高新技术企业模式。校企联合研发的任务主要是企业遇到的技术问题,具有很强的市场针对性和明确的应用前景。企业参与研发活动,发挥熟悉市场的优势和资本优势,与高校科研实力相结合,大大提高了技术转移效率。校企联合研发模式突破以往大学象牙塔式的研究模式,将大学的研究能力与科技企业的创业能力有机结合,在不断释放大学的创新能力和不断激发企业的创造能力的过程中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不但使研制开发与产业化之间良性循环,还很好地保护了学校知识产权。有实践表明:校企联合研发的成效与企业的积极主动性及投入的资金有很大关系。20世纪90年代以前,高校的R&D活动绝大部分依赖于政府的资助。近年来,政府对R&D的资助保持在50- 60% ,其中,企业的投资超过三分之一。这表明高校在R&D活动方面已与企业建立起较稳固的联系。
西安中科梅曼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由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和武汉梅曼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筹建的一家高新科技产业公司。公司依托强大的中科院科研实力,自力更生、自主创新,推动我国高能光纤激光器领域的整体发展水平。近日也成功推出了工业加工的1000W光纤激光器,是继武汉锐科之后,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生产工业千瓦及光纤激光的企业。
我国高校现行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弊端
1.高校自办产业模式的弊端
高校自办产业模式要求高校具备雄厚的科研实力、先进的设备条件,拥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才。而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科研能力、技术水平较低,管理经验不足,投资力度不足、资金支撑条件薄弱等问题,这使得高校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受到制约。因此,高校自办产业模式的适应性有限。
另一方面,高校自办产业模式普遍追求理论创新,其科技成果自身与市场需求脱节,不重视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关注更多的是科技成果的拥有权或署名权,以及由此带来的名誉、知名度、影响度和对高校排名的提升等。而且,高校自办产业模式缺乏专业的企业管理人才,洞悉市场需求滞后,其投资回报率较低。另外,由于科研开发规律与产业经济规律间的矛盾,科研工作者不问经济效益,在国家经费的支持下致力于创新活动,科研成果大多只能走到鉴定就宣告结题,然后再度进入申请经费科研鉴定的循环。企业在原有产品中发展,难以推出满足市场的新产品。另一方面,高校也面临市场风险、生存压力,或因信息渠道不畅或因成果不适应市场需求等原因,很难找到适合的产品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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